亿万农民迎奥运全国乡镇台球大赛竞赛规程


台球界的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08-04-22 17:57  新闻来源:中国台球协会
亿万农民迎奥运全国乡镇台球大赛竞赛规程

  一、批准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台球协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台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中央电视台奥运频道
  上海电视台五星体育

  五、比赛时间:
  2008年5月24日至5月29日

  六、比赛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体育馆(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655号)

  七、比赛项目:
  (一)美式8球团体赛
  (二)美式8球男子个人赛
  (三)美式8球女子个人赛

  八、参赛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参赛基本单位,可由基本参赛单位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县以下行政单位组队报名,每单位限报1队(主办地可报两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男子选手3人,女子选手1人。
  (二)参赛选手户籍必须为其所代表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市乡镇户口或农业户口。最终资格需经组委会审定,近三年参加过全国性比赛的选手不得参赛。
  (三)男子参赛选手须在16周岁至45周岁之间,女子选手须在16周岁至35周岁之间。
  (四)参赛选手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方能参加比赛。赴赛区必须携带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赴赛区需携带保险单复印件。
  (六)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0日,请参赛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传真至中国台球协会(010-87183908)和上海市台球协会(021—50933078)

  九、竞赛方式:
  (一)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部参赛队分成8个小组进行组内循环,第二阶段由各组前两名晋级进行单败淘汰赛。
  (二)团体赛采取五场三胜制,依次进行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和混合双打。每场比赛采取五局三胜制。同一轮比赛中,一名选手不得连续两次出场,男子单打选手不得重复出场。
  (三)每轮小组赛胜队积1分,负队不得分,小组赛名次的排定依次以积分、净胜场数、胜场数、负场数、总净胜局数、总胜局数、总负局数排定。在上述参数无法确定名次的情况下,加赛一局男子单打。
  (四)团体赛第二阶段各小组第一名抽签对阵不同组的各小组第二名。
  (五)男子个人赛设64个参赛席位,采取公开抽签入位的方式,全部轮次比赛为7局4胜制单败淘汰赛,决赛为9局5胜。
  (六)女子个人赛设32个参赛席位,采取公开抽签入位的方式,全部轮次比赛为5局3胜制单败淘汰赛,决赛为9局5胜。
  (七)比赛采取轮流开球,限时45秒出杆,参赛双方选手每局比赛中各可申请延时30秒一次。剩余10秒,裁判员提醒一次。
  (八)比赛采用世界撞球协会颁布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的2008年美式8球规则。

  十、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奖励前16名;
     冠军获得奖杯一座,证书及奖牌5份,奖金10000元;
     亚军获得奖杯一座,证书及奖牌5份,奖金5000元;
     季军获得奖杯一座,证书及奖牌5份,奖金3000元;
     殿军获得证书及奖牌5份,奖金2000元;
     8强各获得证书及奖牌5份,奖金1500元;
     16强各获得奖金1000元;

  (二)男子个人赛奖励前8名;
     冠军获得奖杯一座,奖金5000元,证书及奖牌;
     亚军获得奖杯一座,奖金3000元,证书及奖牌;
     季军获得奖杯一座,奖金2000元,证书及奖牌;
     殿军获得奖金1000元,证书及奖牌;
     8强各获得奖金500元及证书;

  (三)女子个人赛奖励前8名;
     冠军获得奖杯一座,奖金4000元,证书及奖牌;
     亚军获得奖杯一座,奖金2500元,证书及奖牌;
     季军获得奖杯一座,奖金1500元,证书及奖牌;
     殿军获得奖金800元,证书及奖牌;
     8强各获得奖金400元及证书;。

  (四)奖励优秀参赛队及参赛运动员
     具体奖项另定)

  十一、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王立伟
     仲裁委员:贺凤翔 杨俊安 洪传芳 张晓冬
     裁判长:吕康明
     副裁判长:李坚 郑伟利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选派16人

  十二、报到时间、地点:
     裁判员、参赛人员请于5月23日(16:00前)到上海市台球培训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655号东区5楼)报到。联系电话:021-50933078,联系人:张懿(13585654733)

  十三、经  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西部省份参赛队由赛会给予补贴)、食宿费由赛会负担。
  (二)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三)各参赛队需缴纳报名费200元。

  十四、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参赛。
  (五)赛会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六)选手比赛时必须着赛会规定服装,上装由赛会统一提供,男子选手须穿深色西裤,黑色皮鞋;女子选手须着西裤、正装皮鞋。
  (七)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八)商业标识的规定由组委会统一制定。每队可有一块商业或政府标识置于参赛选手右胸前,需由组委会审定规格及内容。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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